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研究生教学辅助作用,进一步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管理办法》要求,现对本学年助教岗位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岗原则
设岗学院要根据本单位教学工作实际需要确定研究生助教岗位,研究生助教(以下简称“助教”)人选原则上从非毕业年级研究生中遴选产生。助教岗位聘期原则上为一学期,岗位人选每学期调整一次,聘任期满可续聘。
二、津贴标准
助教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 600 元,全年按十个月发放。学校设立的助教岗位津贴所需经费由学校和设岗学院/教师共同承担,设岗学院/教师共计承担2000元;学院自行设立的助教岗位津贴标准参照学校标准确定并由设岗学院/教师自筹资金支付,设岗学院/教师共计承担6000元。
三、工作流程
助教岗位设岗分为学校设立和学院自行设立两种途径。学院自行设立的助教岗位,由学院根据文件要求自行组织并按要求将结果报教务处备案。学校设立的助教岗位,设岗及聘任程序如下:
1.专业、系或教研室根据教学需要,向所在学院提出设岗要求,填写研究生助教岗位申报汇总表(附件3),经学院审核确认后于2024年10月9日前报送教务处。各学院岗位设置数原则上参照本科教学研究生助教岗位分配表(附件7)。
2.教务处结合课程班级、选课人数、课程学时和学时分配等情况综合考虑后对本科生课程助教岗位批准设岗,并对审批同意设立的助教岗位进行公示。
3.设岗学院和课程主讲教师根据助教岗位分配名额自行确定助教人选,于2024年10月14日前将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助教个人申请表(附件4)纸质版、研究生助教报名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及助教津贴转账单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中心。转账金额为2000元*学校设立助教岗位数+6000元*学院设立岗位数,转至账号000-1014。同时将助教岗位设置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助教考核
助教工作考评分为月末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要求、考核材料及考核结果应用详见《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助管考核评优办法》(附件2)。
1.月末考核:助管本人完成当月工作任务后,按照文件要求向学院提交《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考评表》,学院汇总后连同助教劳务申报明细表(附件6)一并提交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中心。
2.聘期考核:聘期考核每学期开展一次。助教对照考核内容填写《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助教聘期考核表》、撰写个人工作总结,经学院评议及学校评议确定最终考核结果。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据年度评优工作安排组织年度“十佳研究生助教”评选,评选工作另行通知。
附件:
1.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管理办法
2.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助教考核评优办法
3.研究生助教岗位申报汇总表
4.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助教个人申请表
5.研究生助教报名汇总表
6.助教劳务申报明细表
7.本科教学研究生助教岗位分配表
教务处
2024年9月26日